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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地面型太陽能光電 遇上這幾個問題欲哭無淚

2017/07/01 18:13

葉昱呈/公務員

政府雖大力推展太陽能光電,目前地面型太陽能光電發展,卻面臨包含農地「種電」因非屬農業使用,須課徵地價稅等多個問題,停滯不前。圖為農委會主委曹啟鴻。資料照片


日前,一位農民向我抱怨,他配合政府再生能源政策,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卻喪失農保資格,真是欲哭無淚,且此一案例,可能僅是冰山一角。

政府雖大力推展太陽能光電,預計2025年達到太陽能設置量20GW,其中屋頂型占3GW(約總設置量15%),地面型則占17GW(約總設置量85%),然而目前地面型太陽能光電發展,卻面臨以下六個問題,而停滯不前。

一、申請人於農地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倘無其他農地符合農保資格,將喪失農保資格。

二、地面型的太陽光電設施,所坐落基地,因非屬農業使用,須課徵地價稅。

三、除非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位於嚴重地層下陷區或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偏遠、離島地區,否則須繳

       交一筆金額龐大的回饋金。

四、台灣的土地繼承制度,造成土地共有人數不斷攀升,部分共有地動輒共有人數十人, 甚至上

       百人以上,能源商要整合所有地主意見並簽訂合作契約,並不容易。

五、太陽光電設施,因非屬農業設施,無法取得農用證明,未來移轉時,須課徵土地增值稅、遺產

       稅、贈與稅。

六、政府已公告嚴重地層下陷且不利農業經營的雲嘉彰地區範圍內,許多土地位屬偏遠區域,少有

       台電饋線,即使興建電站也無法與台電併網。

建議中央整合再生能源相關法令,並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在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給予申請人行政指導,以保障人民知的權利,避免權益受損!


資料來源: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701/1152197/?utm_source=Line&utm_medium=MWeb_Share&utm_campaign=http%3A%2F%2Fwww.appledaily.com.tw%2Frealtimenews%2Farticle%2Fnew%2F20170701%2F1152197%2F
更新時間:2017-07-03   返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