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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旺季到來 公版租約+公證兩招自保

  不少租屋族會趁暑假時間找房,其中最大宗的莫過於學生族群,不過房仲業者提醒,租屋陷阱多,租屋者除了租約送公證之外,合約也要採用內政部最新版本為基礎,並將承租前的屋況拍照存證,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受損。
 
│押金最多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 
  根據「ETtoday」報導,租屋糾紛時有所聞,其中關鍵點常在於押金與報稅,根據內政部最新《房屋租賃契約書》規定,押金最多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而若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也不得超過1個月押金,房東必須遵守,若房東拿出來的租約條文並非如此,這則條文就屬於無效。 

  房仲業者認為,承租方要自保最好的方式就是照第3方公正的單位協助,現在有非常多房仲業者也經營租賃市場,由房仲擔任第3方對雙方都有保障,也能協調雙方意見。一般來說,房仲會先將租約完成後交給雙方詳閱,如果有要增刪的部分就一起討論,修改完成後再送公證官公證,特別租約內容若有不合現行法令規定者,公證官也會挑出來修改,等於花2000~6000元的費用就能讓租約更有保障。 

  物管業者也指出,針對學生部分,因為在《民法》裡未滿20歲屬於「效力未定」,即使租屋屬於日常生活所需,未強制要求法定代理人同意,但有的房東就會藉著這點指稱租約無效,因此,建議未滿20歲的學生租屋最好還是要有法定代理人陪同簽字,更能保證租約的效力,並以內政部官網可下載的《房屋租賃契約書》為基礎的合約也較有保障。另外,承租方也要注意屋況及設備,有些房東會在租約上附上照片,但照片是過去的舊照,此時租方就要拍照存證,以免未來退租時被要求大筆修繕金額。


原始出處:https://news.591.com.tw/news/4703
更新時間:2020-07-29   返回上一頁